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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值夜班遭性侵小便失禁 当地人社局:不算工伤

女子值夜班遭性侵小便失禁 当地人社局:不算工伤
2018-05-05 07:54:35 红网

(原标题:值班期间遭性侵算工伤吗?)

值班期间,小芳(化名)在公司遭遇外人性侵(未遂),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公司为她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为“市人社局”)申请工伤,市人社局认为,这不算工伤。近日,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撤销了市人社局的决定,要求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遭遇:值班遭性侵不被认定为工伤

小芳是某公司员工,2017年3月29日晚,她在公司配电间总机房值班,去上卫生间时,在配电间走道遭遇男子阿强(化名,另案处理)暴力性侵。小芳竭力反抗,大声呼救,该男子放弃犯罪并逃离现场。这次遭遇后,小芳精神失常、小便失禁。她到多家医院就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诊断为应激相关障碍。

2017年5月10日,该公司向市人社局提交关于小芳所受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同年6月15日,市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小芳不服市人社局这一决定,于同年11月6日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2月13日、2018年4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争议:遭性侵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

原告代理律师称,员工小芳在公司值班时遭遇暴力性侵,虽然性侵未遂,但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应认定为工伤。该律师认为,市人社局作出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被告市人社局辩称,原告小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遭受他人性侵,不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应属于工作以外的意外事件,且不属于暴力伤害的范畴。原告小芳精神不正常是否与遭受他人性侵有因果关系,无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市人社局作出的不认定工伤的决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应依法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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