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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号“红通人员”潜逃泰国6年:触电客死他乡

2018-04-24 16:19:05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海外不是“避罪天堂”

“飞机在浦东机场落地的刹那,我热泪盈眶,百感交集,我回来了,终于回来了。17年的潜逃噩梦结束了。”

这是2016年“百名红通人员”第63号张某随上海市追逃办工作组回到上海后,在忏悔录中写下的一段话。回国后,张某如释重负。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第72号“百名红通人员”顾某却在潜逃泰国六年之后,因意外触电客死他乡。

这样的案例告诉人们,海外不是“避罪天堂”,外逃无出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只是一场空,早日投案才是正途。

(一)

1951年5月出生的张某是上海天马袜厂(普陀区国有企业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原法定代表人。1999年8月,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借出境前往泰国旅游之机,转道潜逃至秘鲁。

“事情搞大了,区里都说你逃跑了,你不要回上海了,回来要抓起来严惩!”

1999年8月,正在泰国旅游的张某接到这样一个电话。她明白“事情”是什么——要求财务主管虚开11张价税合计104.55万余元、税款17.77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事东窗事发了。

站在命运十字路口,张某做了一个“一辈子后悔”的决定——不回国,远逃秘鲁。

张某以为,走得越远就越有助于逃脱法律制裁,甚至曾幻想可以在异国他乡开始新生活。但令她没想到的是,等待她的是一段长达17年,饱受孤独、无助、恐惧煎熬和折磨的苦难岁月。

1999年11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对张某立案侦查。2000年2月24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上网追逃。

在大洋彼岸的秘鲁首都利马,张某的身份已不是昔日的国企老总。她举目无亲、文字不识、语言不通、没有经济来源,遇到困难没有任何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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