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法律解释: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
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案例提醒:头晕腹痛不止,可能是内出血信号
2014年6月,浙江杭州,18岁的小钟骑电动车和另一辆电动车相撞。事发时,小钟呼吸时胸口有点痛,以为自己只有皮外伤,本想清创后立即出院,但细心的医护人员发现他脸色不对,怕他还有内伤,硬留他住院检查。
通过进一步检查,小钟查出左侧肋骨骨折、左侧血胸、左肾挫裂伤伴有创伤性肾坏死。此外,他的脾脏被撞得粉碎,腹腔内大出血。医生进行了抢救手术,小钟转危为安。
医生提醒,发生外伤后,有时当事人没有多大感觉,但其实我们的头部和腹部脾脏很脆弱,一旦碰撞,就可能出现内出血。因此,发生意外情况要入院观察,同时要做头颅和胸腹部CT,确认有没有内伤。如果感觉头晕、腹痛不止,很可能是内出血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