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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批评后溺亡 批评者承担40%责任被判赔10万

2018-04-19 08:36:05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据媒体报道,目睹批评过程的几位村民都作证表示,在发现杨悦跳院墙并对其批评教育的过程中,杨俊奇没有辱骂他,更没有肢体接触。但杨悦的父母坚持认为,杨俊奇应该对孩子的死亡负责。

杨彦华、鹿正英诉称,杨俊奇发现杨悦在他人废弃的空院后,组织多人对其采取言语恐吓等多种方式,“围堵近半个小时。”认为杨俊奇的行为造成杨悦死亡,应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10万元。

杨俊奇则表示,自己并未组织任何人对杨悦进行威胁,杨悦死亡与自己行为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

少年被批评后溺亡 批评者承担40%责任被判赔10万

  二审法院判决杨俊奇赔偿10万元。受访者供图

批评者被判赔10万元

民权县法院一审认为,死者家属不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杨俊奇对杨悦的死存在过错,判决驳回二人的诉讼请求。

杨彦华不服,向商丘中院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材料证据。

2017年7月20日,商丘市中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杨悦无故翻墙跳入村民杨和义家,存在不当行为,但杨俊奇抓到杨悦后,批评教育近半个小时,存在对未成年人心智造成压力和影响的可能。且杨俊奇知道杨悦是村民杨彦华之子后,并未及时和其家长联系沟通,教育有余,保护不足。

“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在这么多人围观中,受到言语刺激,压力非常大,超出未成年人的承受底线……如果不是外来不当行为诱因的存在,实难想象一名未成年人独自走向玉米丛中的深井中自寻溺死。”二审法院认为,杨俊奇抓住杨悦进行教育但未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或报警处理,故酌定其承担杨悦溺亡后果40%的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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