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国航乘客钢笔劫持空姐 如确认事发时发病无须担刑责

2018-04-16 10:25:2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昨日晚间,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通报最新调查进展称,犯罪嫌疑人徐某(男,41岁,湖南安化人,有精神病史),已被警方成功控制,事件无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因突发精神疾病,手持钢笔胁持一位乘务人员。

新京报记者从现场乘客处获悉,事发后,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舒庆现场安抚机上乘客,通报受胁持的女乘务长无恙,涉案男子被警方控制。

事发后,国航当日下午专门安排飞机接回滞留旅客。

■追问

涉事乘客应担何责?

如确认事发时发病,无须担刑责;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涉事男子使用钢笔危及乘务人员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由于其是精神病患者,如果行事时处在发病状态,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则无须承担刑责,但应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在必要时强制治疗。

新京报记者王煜郭超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