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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山上挖个深坑埋了?宠物身后事处置不能随意

2018-04-14 14:15:59    东北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如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工作人员表示,“宠物殡葬行业的监管同样不在其职能范围”。但根据《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规定,犬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应在兽医检疫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可见,制度安排与职能确定之间存在断裂。而且,上述养犬规定只适用于宠物犬的身后事,其他宠物如猫、猪、兔等尸体的处理则被遗漏。也就是说,对于宠物身后事的处置,目前制度规定过于粗糙,而监管上责任不够明确。如此,相关机构就会操作不规范,而饲养人也缺少法律意识。

反观国外,比如法国、新加坡等国家都通过立法规定,宠物尸体必须火化。英国的宠物火化场就有320多家。在日本,则有完整的宠物火化、宠物葬礼、宠物墓地等服务。相比之下,我国在宠物殡葬监管及服务上还有不少差距,可以说,从法律规定到行业操作都需要进一步成熟和规范。

不过这几年,舆论越来越重视宠物身后事,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既有助于提醒有关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也有助于推动行业服务机构规范化操作,还提醒饲养人提升文明意识——文明养宠物要从身前事延伸到身后事,按制度操作才能彰显文明意识。

从相关报道看,国内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具备较完善的宠物殡葬处理服务。例如上海政府部门设立城区宠物接收点、添置宠物专用火化炉专门用于单独处理小型宠物尸体,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接收和火化处理,但在宠物墓地服务等方面还有待于完善。

众所周知,宠物不仅仅是几种动物,从某种程度说更是饲养人的精神伴侣。那么,对于宠物身后事,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无害化处理,还应该考虑到饲养人对于宠物的感情。所以,真正完善的宠物殡葬处理服务,不只是接受和火化宠物尸体,还应提供绿色宠物墓地等服务。

关键词: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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