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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因争执带儿子殴打村民致对方母亲下跪求饶 陕西省纪委通报处分

2018-04-11 08:17:1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10日电(记者 刘利影)4月10日,陕西省纪委通报5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其中一起为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五郎村七组组长王儒泽横行乡里、欺压群众问题,2017年1月,王儒泽因本组一村民在村民小组会上与自己发生争执,遂带领儿子等多人到该村民家中殴打该村民,致使该村民的母亲为儿子下跪道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7年5月,王儒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陕西省纪委发文称,近一段时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积极作为担当,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将其中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水磨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建民强行阻工、强揽工程问题。高建民为从某企业在该村地域内承建的项目中承揽工程,指使本村村民高建宁、倪建存纠集十余名村民携带机械设备,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围堵施工现场,并索要由此产生的费用17.5万元。2018年3月,高建民、高建宁、倪建存三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2.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北杜街办杨家寨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刚平以权谋私、殴打群众问题。王刚平自2014年12月担任村支书以来,先后私自将村里部分环境整治工程交由其兄承揽,纵容侄儿违规侵占集体利益;2016年12月,王刚平与村会计谢某发生争执,即用办公椅砸伤谢某。2017年8月,北杜街办党委给予王刚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受党纪处分期内,王刚平又与村民朱某争吵厮打。2018年2月,王刚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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