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你是怎么看这个案件的?
连蕊:这个案件很罕见,本身来说它不是一个常规的案子,但是它还是有一些司法规则去遵循的,这三个人呢,原告认为他们构成了抢劫、敲诈勒索,因为他们索要的金额明显超出了实际损失的金额,而且也超出了死者的承受能力,他们在索要修车费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强迫性,在这期间一直在跟随死者直到拿到钱为止,所以我认为他们存在违法行为,即便说三人的行为没有到达犯罪的程度,也不能证明说这三个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只要有违法行为就应当承担责任。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怎样的?
连蕊:因为法院没有刑事立案,所以只能走民事诉讼的途径,我们根据侵权损害赔偿,要求对方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大概200万左右。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