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范冰冰姓名权二审拒绝调解 涉事人:为了好玩

2018-04-10 09:57:33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我就是为了好玩儿才发出来的。”他承认自己言行不当,但不认为自己构成侵犯名誉权。

范冰冰的代理律师认为,陈永朋在发布有关诽谤范冰冰的微博之前,粉丝只有30多万,在发布这些微博的两个月内,粉丝增加到57万多,正是这些侵权的微博为其带来了流量、粉丝。“流量可以转变为商业价值,陈永朋的行为是为了牟利。”辩护律师不认可陈永朋单纯是为了“好玩儿”的辩解。此外,律师还认为,因为微博内容还涉及到对范冰冰弟弟范丞丞的诽谤,也构成了对范丞丞名誉权的侵犯。

在法庭询问陈永朋是否对涉案微博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过审查时,他表示没有。“我看到过新浪微博关于用户发布内容的相关协议,但不能保证所有微博都是真实的。”同时陈永朋也承认,他知道自己所发的微博内容会被几十万粉丝看到,但仍然发布了。

范冰冰方拒绝调解

据悉,范冰冰工作室在发现陈永朋发布的涉案微博后,立即致函新浪平台,要求其删除侵权内容。但陈永朋表示,涉案微博内容是自己主动删除的。“如果是平台删除的,会显示我的信息不合法被删除,我并没有收到通知。”但是他也没有证据能表明是自己删除的。

在法庭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时,陈永朋表示愿意接受,但范冰冰的代理律师明确表示拒绝。“在工作室发出律师函后,陈永朋的微博删除了有关微博,但不久又发布出来,删了发,发了删,如此往复,是故意侵权。”代理律师表示,这种行为不能原谅,“明显就是想吸引流量,获取商业价值。”

目前,该案未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崔凤璇 CN072)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