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林业厅了解到,对于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审批实行“属地管理”,如果蓝翔要人工繁育梅花鹿需先向济南市林业局申请,由市林业局对其是否符合人工繁育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果通过,市林业局会上报省林业厅进行批准。
山东省林业厅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一年内没有批准过蓝翔技师学院人工繁育梅花鹿的申请。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济南市林业局森林保护站侯站长,他告诉记者,2017年6月28日,国家林业局对外发布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梅花鹿名列其中,“但是蓝翔有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可以咨询县级主管部门。”
此外侯站长还表示,如果市民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在未取得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饲养野生保护动物,“可以向济南市森林公安局或县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举报”。
以前就曾有类似事件
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随后,记者联系到济南市天桥区农业经济发展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蓝翔技师学院饲养梅花鹿并没有取得任何资质或办理任何手续。“在2014年,就曾经有5头梅花鹿从蓝翔技师学院的校园内跑出,并对周围居民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惊吓。”这名工作人员说,当时天桥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就已经就这件事对蓝翔技师学院进行查处,“我们当时就责令蓝翔技师学院通过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也承诺不再饲养梅花鹿。”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次梅花鹿再次“出逃”后,天桥区农业经济发展局再次对蓝翔技师学院进行调查,“我们发现他们(蓝翔技师学院)并没有依法取得相关资质。”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把这件事移交到济南市森林公安局,我们也会配合市森林公安局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