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被告人王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表示认可,但对故意杀人的罪名不认可,称自己只是故意伤害,当时自己只是去市场偷项链,踩到崔某的脚,发生口角,自己打了崔某一巴掌。“后来崔某拿起马扎打我,打斗中,我拿刀刺了崔某。”王某说。
王某在庭上称,刀是市场上买的水果刀,当时装在衣兜里,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刺了出去。看到崔某倒地后,自己和同伴几个人就开车离开了。在车上时,还和同伴互相问“怎么就刺着人了?”
被告人张某武庭上并不承认故意杀人,只承认故意伤害。他说,当时就是想偷项链,四人负责掩护一人在外围开车,当时自己也去了,但是空手去的并没带工具,也没有打到崔某。后来,张某武看到崔某流血了,吓得就跑掉了。后来,张某武在当地派出所自首,并将王某的信息给了警方。
被害人家属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表示希望严惩凶手,希望判决被告人王某死刑立即执行。并提出丧葬费、经济赔偿金、精神抚慰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三百多万,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三百万元。
当六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时,崔靖祥的妻子有些激动,眼眶红了。
其他三名被告人也均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
庭上,公诉人出示了被害人杨女士在公安机关的话供述,其供称案发当日,她和女儿一起去大集买东西,在一个鞋摊前买鞋时发现一个男子一直往自己的包里看,另一男子还帮自己拿塑料袋装鞋,觉得可疑,于是就没有买鞋,打算赶快离开。这时一个男性口音说了句“有小偷”,她才注意到自己的项链被剪断了,但是没有掉。因为女儿害怕,于是他带着女儿赶快走了。
庭上,检方还出示了其他四名目击者的证言。并当庭播放了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
上午十一点五十分,本案暂时休庭。
中科院研究生被刺原标题:海淀一男子餐馆内持刀刺死高中同学 现已被警方刑拘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彤 左燕燕) 6月14日下午,在海淀区某高校附近饭店内,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致一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