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女方返还5万元
法院认为,小刘和莉莉两人虽然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婚礼并同居生活,但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刘给付的彩礼,莉莉原则是应当予以退还的。鉴于两人已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且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数月,得到了亲朋好友、周围邻居的认可,且莉莉为小刘完成婚约购置了相关的物品,举办了婚宴,双方同居期间产生一定金额的开支。再加上莉莉已退还小刘母亲1.8万元,“三金”也全部退还,故法院酌情判决莉莉退还5万元彩礼。
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莉莉返还小刘彩礼5万元。
提醒
男女面对彩礼应该这么做
婚前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婚约不成,双方分开的时候,彩礼自然也就应当返还给男方。生活中,会有一些人分手后在退还数额上发生纠纷。
溧水法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男方给付彩礼时,可以邀请一个见证人在场,并请他确认金额。送的金银首饰最好双方一起购买,票据也要收好。而女方购买的陪嫁物品发票要保留好,分手之后如果有物品留在男方家一定要保留证据。有些女孩收到彩礼后,又把钱用于男方家,这时候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本文原题为《男方想要回9.8万元彩礼法院“精算”判女方归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