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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公司擅自使用63张老照片 摄影家索赔180余万元

2018-04-07 16:06:1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然而,峨眉山中信国安未经拍摄者许可,擅自使用享有著作权保护的63张摄影作品,作为公司商业运作广告宣传,同时未标明作品拍摄者,也未向作者支付相应报酬,严重侵害了作者的合法权益。

邓洪秀表示,峨眉山中信国安的侵权违法行为已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的精神伤害和损失,其已将峨眉山中信国安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除书面赔礼道歉外,赔偿损失189万元人民币以及公证费1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老照片不可重复,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能保存下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乐山市摄影家协会主席高路川表示,此次侵权的摄影作品数量大,十分罕见。随着微信等平台的出现,摄影师们辛苦拍摄的作品被个别商业平台盗版使用的现象十分严重,支持摄影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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