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城项目策划岗柳某,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在公司内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万科城项目营销经理范某,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免去项目营销经理职位,降薪30%。
第一片区策划统筹张某,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免去第一片区总监助理职位,降薪30%。
第一片区营销总监王某,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在公司内通报批评,职级降一级并降薪20%。
营销总监黄某,对此事负有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通报批评,降薪15%。
总经理蔡某,对此事负有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通报批评,降薪10%。
责令营销管理部对此事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请公司全体时刻保持忧患意识,谨记社会责任,规范言行,为公司品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