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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蓉以股东身份起诉王宝强持股公司要求“查账”

2018-03-27 17:47:04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马蓉认为王宝强14日凌晨所发微博侵犯名誉。马蓉在起诉书中称,其与王宝强系夫妻关系,8月14日王宝强在其实名认证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该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基于前述造谣内容,对其进行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两个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为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王宝强行为给两个年幼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诉至法院,要求王宝强停止侵权,立即删除2016年8月14日发布的微博,并在其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

2016.8.18

马蓉以股东身份起诉王宝强持股公司要求“查账”

2016年10月18日,王宝强诉马某离婚案及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王宝强亲自出席,马蓉方则是委托代理人出席。

朝阳法院对两起案件分别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组织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进行调解。

2017.9.13

马蓉以股东身份起诉王宝强持股公司要求“查账”

2017年9月13日,北京朝阳警方官微“平安朝阳”发布情况通报,确认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于9月12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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