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上述两家银行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央行综合考虑两家银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对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42万元,并处罚款1.15亿元,合计处罚金额1.63亿元;对平安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4万元,并处罚款1031万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万元。
可以看出,央行对这两家银行的罚没金额是“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其中,罚款金额为违法所得的3倍左右。
事发后,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根据央行相关要求,为确保民生银行有关支付业务合规、健康发展,该行先后落实了多项整改工作:
一是撤销了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
二是成立总行整改督导小组,对中心业务开展全面整改;
三是在总行层面,各主管部门通过强化业务、技术管理、优化系统功能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全行互联网支付相关业务的规范化开展。目前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整改已全面完成。
该负责人表示,该行将持续根据央行关于支付结算、清算业务的最新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监管要求,规范化开展各类支付结算业务。
平安银行方面也表示,“我行已全面完成专项检查所要求的整改和优化工作,并将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业务的内外部管理,改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控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支付结算服务。”
央行方面还表示,下一步,央行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