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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散布让日本人再屠杀南京一次言论 为何是刑拘

2018-03-12 00:29:26  江苏电视台    参与评论()人

3月8日下午,洪某(QQ昵称:不知未卜,男,35岁,扬州市人,系“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参与非法集资充值16.05万元,提现18.32万元)因不满公安机关依法查办“钱宝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QQ群“备用防走散旅游”(群成员525人)以群昵称“落落”发布违法言论,煽动他人实施驾驶卡车冲击国家机关、劫持人质、持械行凶等违法犯罪行为。3月9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对洪某刑事拘留。

警方表示,无论是散布践踏人类最基本伦理道德、伤害民族感情的违法言论,还是通过信息网络煽动实施违法犯罪制造事端,都是对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王某、洪某均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警方重申,网络社会已经融入现实社会,通过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必然会对现实生活和社会造成直接和客观的危害,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对利用信息网络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王某为何会被刑拘,而不是行拘?专家解读

不少人注意到,此前上海男子孟某在400人的微信群中发布“南京杀三十万太少”言论,被上海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之后,孟某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拍视频发泄,被南京警方行政拘留8天。此次,山东男子王某同样散布类似极端言论,为什么会被警方刑事拘留,而不是行政拘留?

对此,南京警方有关人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警方对王某执行刑拘,主要是出于事情本身情节的严重程度。王某在微信群中发布的极端言论并不止通报中的一句,他还发布了更极端的违法言论,情节比较严重,而且上述言论被转发扩散,造成的影响恶劣。警方综合王某的情节认为,王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警方是按刑事案件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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