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行人董事会中有多名董事及高管在关联方兼职。此外,发行人系控股型公司,其利润主要来源于对子公司的投资所得。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并能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是否建立了完备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控制度;(3)各子公司是否建立明确、可实施的分红政策,保证发行人具有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能力。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建设开放、共享的工业互联网系统平台,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行业现状、发展趋势及本次募投项目产生效益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所需资金的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在人员、技术及资源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说明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面临的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3)根据发行人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并结合募投项目及业务发展规划等,说明发行人如何成为全球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指标呈现低毛利率、高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较高的特点,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三项费用、资产周转率等说明低毛利率、高净资产收益率的形成原因,以及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2)结合资产负债结构,说明现金流能否确保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发行人员工人数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关于员工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关于劳动保障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并切实执行;(2)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劳动纠纷;(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如存在,请说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3月8日
富士康出阿里股份 富士康创投控股有限公司周三已出售所持有的220万股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富士康创投是通过高盛集团管理的公开市场进行此项大宗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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