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后,向某便联系张某,让其在店内暗中售卖,他还再三嘱咐,只有顾客主动提出想买便宜一点的性药时,才能将“黄金甲”推荐给顾客。
看到向某给自己的药不仅没有外包装盒,药品说明书还缺失,张某就明白了所谓的“黄金甲”其实是假药。可一想到回扣额度颇大,他还是禁不住诱惑答应了。
价格低廉的“黄金甲”果然受到很多顾客的青睐,很快向某就通过其分管的张某的分店销售了好几瓶药,获益颇丰。这也让向某的欲望膨胀起来,他思忖着如果扩大“黄金甲”的销售门店,收益就会更多。于是,他便找来手下各分店的店长李某等4人,利欲熏心下的他们马上达成共识。
此后,向某负责采购“黄金甲”,张某等5人负责在分店内暗中出售该药品,所获的收益则按一定比例分配。
2017年8月,金山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接到匿名举报电话,称本区有药店售卖假药,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后将向某等6人抓获。
检察官说法:涉案药店是知名的医药连锁企业,这样的药店内竟存在暗中销售虚假药品的行为,其危害不言而喻。涉案的各药店店长均具有相关药师、医师资格证和专业药学知识,在向某授意下由于利益驱使,仍安排店员销售假药“黄金甲”,可见其法律意识淡薄、无视销售假药的危害。在此,也提醒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售药的监督检测,会同公安部门推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药品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识别假药的能力和安全购药的意识,使假药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