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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婚礼“强吻”儿媳 涉事公公:系表演,只碰到脸

2018-02-28 05:11:0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月26日,“江苏网警”官方微博辟谣称,经核实,网传斗殴视频系2月15日江苏淮安一起打架警情,与本次事件无关。此外,盐城警方未接到有人跳楼警情。

同时该官微提出,现代婚礼应营造“健康文明”的良好风尚,风俗习惯不应成为侮辱他人、伤害他人的借口,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此外,广大网民应停止传播相关图片视频,避免对当事人造成持续困扰。

当事人发声明否认“强吻新娘”

昨日,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发布消息称,当事人卞先生委托律所发表声明。

声明提到,2月22日晚,卞先生为庆贺儿子、儿媳结婚大喜,在盐城某宴会厅宴请宾朋好友。视频中,卞先生是在特定场所、特定氛围,按盐城地方传统的“闹新娘”习俗,做出看似亲吻儿媳、实为“表演”的动作,纯属迎合出席宴会宾朋的心理期待、营造喜庆气氛需要,并不是亲吻,更不存在所谓的“强吻新娘”。

“网上相关谣言,给当事人一家造成极大伤害,律师已提存相关证据材料”。声明还提到,针对卞先生及其儿子、儿媳的文字内容、视频、照片,都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其中“公公强吻新娘”更是对卞先生人格、名誉的污辱与诽谤,构成对公民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的侵害,应承担法律责任。有关单位与个人应立即删除有关内容,停止侵权,消除负面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卞先生及其家人视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律师说法

律师:低俗婚礼易引发犯罪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律师表示,婚礼是公众场所,低俗的风俗应当避免。婚礼上会有很多未成年孩子在场,若成人举止不雅,容易给围观的孩子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和行为误导。

司法实践中,婚礼上利用风俗幌子,趁机对新郎、新娘、伴娘侮辱、猥亵,甚至造成伤害的,已有不少犯罪案例。《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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