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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2018-02-24 17:16:31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于行为犯,即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微信朋友圈是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发在朋友圈的信息,好友均可看到。因此,只要行为人在200人以上的朋友圈发出宣扬邪教的信息,就标志该犯罪已为既遂状态。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四条规定,实施上述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国的法律,不仅是散布传播邪教信息有可能触碰法律,利用互联网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以及散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都有可能触犯法律。

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截至2017年9月底,微信月活跃账户达9.8亿。微信朋友圈已成为大众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人们在享受网络科技带来的便利时,也要时刻警惕别有用心的人也在利用微信搭便车。网民们需要擦亮眼睛,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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