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属于行为犯,即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微信朋友圈是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发在朋友圈的信息,好友均可看到。因此,只要行为人在200人以上的朋友圈发出宣扬邪教的信息,就标志该犯罪已为既遂状态。
“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四条规定,实施上述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相应标准五分之一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中国的法律,不仅是散布传播邪教信息有可能触碰法律,利用互联网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以及散布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都有可能触犯法律。
截至2017年9月底,微信月活跃账户达9.8亿。微信朋友圈已成为大众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人们在享受网络科技带来的便利时,也要时刻警惕别有用心的人也在利用微信搭便车。网民们需要擦亮眼睛,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传播。
中国反邪教网讯(记者厉洁,通讯员严雪)2001年1月23日,王进东、郝惠君、陈果、刘春玲、刘思影、刘云芳、刘葆荣等7名“法轮功”痴迷人员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严重烧伤,全世界为之震惊
原标题:广东罗定23岁女子遇害案已破:非滴滴司机杀人2018年6月17日,我市素龙街道发生一起命案,被害人为近日网传失踪女子欧某某。6月19日,我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破获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