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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一村集体经济法人代表自杀 现场留有遗书向村民致歉

2018-02-12 09:40:5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官方微博 @吴兴发布 2月12日上午通报:我区一村集体实业公司负责人意外死亡 。

2月5日17时许,市民报警反映在市区南门一山坡上发现一具男性尸体。

经警方调查,死者为八里店镇的东湖实业公司负责人罗多林,系自杀。现场发现遗书一份,内容主要是表达对村民的歉意和祝福,以及变卖公司资产还债的想法。

湖东村2010年撤村改居,由东湖实业公司经营村集体资产,原村书记罗多林为法人代表。经初步查明,该公司涉及集资,数额巨大,因经营不善,承诺的回报兑现困难。事发后,区、镇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善后,目前对该公司的财务调查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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