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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案将再审 其母:儿子曾是优秀班长 相信法律

2018-02-03 16:00:5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张志超案将再审 其母:儿子曾是优秀班长 相信法律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日前,13年前山东中学生张志超涉奸杀同学一案获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

2月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山东张志超一案的再审决定书。其内容显示,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志超强奸致人死亡、原审被告人王广超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最高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决定指令山东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儿子当年上学期间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出事之前,刚上高一,还得了优秀班长。对于案件再审,马玉萍说自己相信法律。

张志超:被判无期后多次获减刑

生于1989年5月29日的张志超,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2005年2月26日,因涉嫌强奸杀害一名同校女生,张志超被逮捕。2006年,张志超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9.7万元。

原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在临沭二中分校教学楼一个洗刷间遇见被害人,“四周无人、即起奸淫之心”,便将其强奸,致其窒息死亡。

入狱5年后,张志超及其母提出申诉,否认当年强奸案是其所为,并称其在审讯阶段受到警方刑讯逼供。此后,该案申诉先后被山东省各级法院驳回。

案件在2015年出现转折。在张志超亲属的持续申诉中,2015年10月,山东省检察院对该案立案复查,但多次延期。2017年4月,山东省检察院称最高法院已调取该案卷宗并审查。

2017年11月,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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