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员追踪发现,“姐夫”等人开川RSB9**小型轿车尾随被碰瓷的摩托车。川RSB9**小型轿车是南部县一租车公司的车辆,租车人叫王某(福建人),但该王当时根本没在四川,不可能参与作案。警方通过对王某关系人的顺藤摸瓜,以刘某、敬某伟的为首的在四川作案的团伙逐步浮出水面。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2个月排查和研判,逐步弄清了该流窜全国的“碰瓷”犯罪集团手法和基本情况。
1月6日、7日,阆中市公安局组织30余名侦查员奔赴厦门、内江等地成功将李某华、田某、江某、王某梓为首的碰瓷诈骗团伙主要成员抓获归案。到1月中旬,已抓获碰瓷诈骗犯罪嫌疑人31人。
分区作战 6个团伙瓜分市场
经过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以福建省厦门市为据点,辐射广东、重庆、江西、四川等地,作案百余件。
该团伙称“碰瓷”为“搬车”,犯罪成员主要为缺少必要管教的务工民工子女。作案一般4至6人为一作案团伙,角色清晰、分工明确、手法娴熟,作案前通过同伙用石头或U型铁锁故意砸手或脚致骨折,受伤者一般为新入伙的未成年人。
作案时由“伤者”和一名成员两人出面租乘摩托车至偏僻路段,故意摇晃至摩托车倾斜或倒地,造成“伤者”受伤的假象,后经医院拍片检查出骨折,其他成员有的扮演“伤者”的“哥哥”或“姐夫”出面谈判解决,有的跟随、看守摩托车驾驶员,有的扎场子助威,指挥者一般在租来的车内观察和指挥,如遇不愿出钱私了的便会遭到众人的威胁和恐吓,如拒不出钱的甚至会遭到团伙成员的殴打,达到驾驶员被迫出资数千元至3万元私了的目的。
原标题:怀柔警方破特大系列碰瓷诈骗案法制晚报讯(记者张丽通讯员杨昊)近日,在北京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怀柔公安分局通过专班紧盯线索,利用各种侦查手段,锁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