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曹某表示,2017年3月7日该中心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同年8月3日拿到了与案件有关的病例等材料。8月14日,第二司法鉴定人对被鉴定人李某进行了身体检查,8月24日,第二鉴定人及辅助工作人员召开了双方当事人听证会。8月26日至8月31日,第二鉴定人李某及第一鉴定人范某对该案进行了鉴定,于2017年9月4日作出了司法鉴定意见。对第一鉴定人范某是否参与身体检查、听证等问题,曹某称,范某并未参与这两项工作,但该中心的鉴定程序合法。
问题五:范某为何说没参与鉴定?
蓝图负责人:怕遭被鉴定人的打击报复
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曹某表示,医疗过程鉴定是依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经质证的有关材料和临床病历资料进行的,听证会不是一个必要环节。司法鉴定人不见双方当事人也是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性。
对于范某坚称没有参与鉴定的说法,曹某解释,这是范某因担心被打击报复,为保护自己,故意说从未介入到含含的司法鉴定中。同时,该中心给华商报记者出示了一张他们和范某就含含医疗鉴定的邮件往来截图。对此,记者拨打了陕西咸阳核工业二一五医院对外公布的范某电话,她拒绝给以解释。
问题六:鉴定现场仅一名鉴定人?
蓝图负责人:第一鉴定人范某确实未出席
在西安市中级人员法院法医技术鉴定委托书<(2017)西中鉴委字第571号>函中,对被鉴定人含含的委托事项为:“伤残等级、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后续医疗费、营养期、护理期限。”即导致含含双眼失明存在的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含含的伤残等级与西安市儿童医院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如果不是找到了医疗司法鉴定意见书的第一鉴定人,身处医疗纠纷中的李晓鹏从未怀疑过这份对他不利的鉴定书的真实性,但和“第一鉴定人”的谈话,让他对这份一审判决中的重要证据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