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下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侦查员将男子陈某抓获。
到案后,陈某如实交代了自2017年9月以来,先后两次在杨浦中原地区使用虚假身份租赁房屋后,于屋内私自架设非法广播信号发射器,发射“黑广告”的犯罪事实。据陈某交代,其通过发射器传播的都是一些所谓的保健品广告,这些广告信号能干扰并占据正常广播调频播放,导致一些听众收听后以为是广播电台发布的正规保健品广告,进而根据其中公布的电话联系购买。而陈某再从出售“三无”保健品中进行牟利。
陈某在接受审讯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用无线电设备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取得同意后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