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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分子16名被告今判刑,黄之锋判囚3个月

2018-01-18 09:07:17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黄之锋则表示,16号、17号有两单判决,将接连两天面对有机会即时入狱的判决,心情是复杂,是很大的挑战,但提醒坦然面对判决,自己希望明天是走在街头步入法庭,而非由囚车押送进法庭。

该案16日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邓国桢、霍兆刚及非常任法官贺辅明勋爵审理。终院法官指,当时3人与示威者爬过很高的围栏且跳下,有人受伤,情况并非“非暴力”,如真要做到“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可举高双手,不强行前进,料不会被捕,若被捕媒体亦会大肆报道,他们亦会得到更多的曝光。

法官又称,本案有涉及暴力,阻吓暴力发生并无问题,但若逾越暴力界线,则依然不可接受,而事发时在场的保安,并不应受到冲击。法庭在量刑时,应当考虑此点。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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