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小学生称被同学家长在微信群里侮辱 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2018-01-11 17:40:2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认为同学家长未正确处理孩子之间的矛盾,在学生家长微信群捏造事实进行诋毁、侮辱,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北京市海淀区的小学生小闵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起诉同学家长,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今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海淀区的一名小学生小闵诉称,2017年11月自己在教学楼休息时,因蜡笔头分配不均一事,与同学小谢发生争执,将小谢的勺子弄脏。事后,小闵向小谢赔礼道歉,并赔偿了勺子,并且此事也已经过学校主任及班主任处理。但小谢的家长赵某不满学校及教师处理意见,当天下午放学时,将小闵与母亲堵在学校门口,表示不愿意接受其赔礼道歉,并对二人进行了长时间的侮辱、谩骂。此外,赵某在班级家长微信群内捏造并散播小闵在校内侮辱同学、随意殴打同学、随意打断教师正常上课的不实言论。由于担心赵某继续报复辱骂,小闵已经停课在家。

小闵认为,由于赵某在微信群内的不实言论,不仅导致自己无法正常在校内上学,更受到同学的冷落、排挤。赵某作为成年人,无法正确处理孩子之间的矛盾,捏造事实诋毁、侮辱,赵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小闵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赵某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小闵精神损失费1万元。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