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恒的朋友王某向办案人员反映,8月4日中午他曾与王恒见过面,王恒说要去县里找女朋友,还说这个女朋友对他很好,经常给他钱花。王某说:“王恒小学只读了三年就辍学了,家里没有房子,脾气也不好,以前处过几个女朋友,都没有结果。”王恒另一个朋友刘某的说法和王某基本一致,“王恒说他和一个女人在县城合伙开了家宾馆,打算年底结婚。”
在县城开宾馆?难道王恒口中的女朋友是同福宾馆老板聂如兰?办案人员找到聂如兰,聂如兰坚决否认自己是王恒的女朋友,说王恒岁数和自己女儿差不多,两人根本不是一辈人,怎么可能处朋友,王恒只是自己的顾客。
聂如兰还说,自己之所以认王恒当干儿子,完全是为了生意。因为王恒不仅自己住店,还时常介绍朋友过来住。后来她发现王恒性格不好,总爱喝酒闹事,就刻意和他拉开了一些距离。调查中,聂如兰的女儿也否认母亲和王恒有男女朋友关系。案件一时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