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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献血幌子下的利益链条:一单血液可卖2000元

2018-01-09 15:50:11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对于血头组织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多次“献血”,该工作人员解释,北京有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及通州、密云、延庆四个血站,但由于献血信息属于隐私信息,四个地方的献血信息不联网,献血者在红十字血液中心的献血信息在其他三个地方都查不到,这就使得有人不按规定时间反复“献血”,采血工作人员只能通过肉眼识别针眼来确定采不采血。

“政府也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希望通过一些措施杜绝这类现象。”工作人员透露,接下来,红十字血液中心会和通州血站联网,这能制止有人反复卖血的行为。

专家观点

血头行为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

建议国家调整血液制度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变了味儿的“互助献血”在本质上构成了非法组织卖血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只要构成组织三人以上卖血、获利2000元以上其中一个条件就可立案。”

这种现象为何屡禁不止?赵占领分析,市场需求大就有利益空间,北京医疗资源集中,血源供应不足就使得血头有空可钻。此外,血头们的卖血行为相对隐蔽,如没有第三人举报或公安部门查处,很难有人发现。

赵占领建议,医院、血站等地要加强管理,公安机关应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执法力度,“更重要的是,国家需要调整血液体制,通过多种方式鼓励更多人无偿献血,也要加强多个地区间的血液调动,确保血液需求量大的地区有血可用。”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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