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狗系上绳,主要是怕跑丢了,岁数大了,万一撵不上呢。”遛狗的老人说。
那些没有系牵引绳的主人给出的理由多种多样。
“我这狗听话,从来不乱跑。”“我只在小区里面遛狗,不往外面走,这里的车少,没事。”“小区里的车速都不快,狗能躲开的。”“我这金毛很温顺的,不牵着,也不会乱跑咬人。”……
爱犬人士
呼吁给爱犬系好牵引绳
针对此事,新文化记者采访了一直致力于犬只保护的知名博主“长春寻狗大队”。她表示,“很多狗的意外死亡都是因为主人没系牵引绳后被车撞击所致,至少占到80%以上,仅2017年我所知道的就有十多起。现在东北天冷路滑,不给狗系牵引绳,不仅狗容易发生危险,司机在躲避的过程中,还可能对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造成更大的威胁。”
对于狗的主人索赔金额“长春寻狗大队”表示,她只做犬类的救助工作,从不买卖狗,所以对于这只博美犬的价值或者价格不好评判,“但对于很多狗主人来说,他们的狗并不能简单地用价钱来衡量,更重要的是他们和狗的感情难以割舍。”
“长春寻狗大队”表示,希望广大养犬者都能文明养犬,除了及时清理掉犬只的排泄物外,更重要的是一定要给狗系好牵引绳,“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狗,也不会给他人造成影响,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律师说法
对于这件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养犬人在路边向驾驶员着手,此时驾驶员无法对一只小型犬从草坪上蹿出来做出反应,紧急刹车后发现小型犬死亡,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驾驶员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换一个角度,如果出现车上的人员受伤或物品损害,养犬人还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证》,并应当避让行人。否则,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养犬证》,没收其犬。
原标题:宠物狗未牵绳被车撞死主人索赔遭拒后当街撒泼11月10日下午2点半左右,柳州市沿江路双渔汇门前的马路上,一名男子坐在机动车道上大哭,怀里好像还抱着什么东西,旁边有两滩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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