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某惊慌失措,询问红衣男子怎么解决,对方说要赔偿10万元。“我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来,红衣男子叫我去借钱给他,然后我就打了110报警。”庞某事后对民警说。
办案民警介入调查发现,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强奸敲诈案”,堪称升级版的“仙人跳”。之后,涉案人员林某宁、施某福、黄某乾及梁某业(后两人已被逮捕)等人被抓获归案。
初步查明,林某宁和梁某业预谋寻找目标实施敲诈勒索,两人找到施某福,叫对方找女孩实施作案,施某福遂联系13岁女孩谢某,承诺事后给她4000元报酬。谢某同意跟着黄某乾去酒吧。待谢某与庞某发生关系后,梁某业再冒充谢某的哥哥,与同案人员实施敲诈勒索。
西乡塘区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宁、施某福伙同他人敲诈勒索被害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未遂),遂于2017年12月28日将两人批准逮捕。
记者还了解到,庞某案发后向民警陈述,他跟谢某喝酒时,曾询问过她的年龄,但对方未予回答。庞某表示并不知道谢某未满14周岁。检方人士表示,庞某的行为是否涉嫌强奸罪,需由公安机关是否立案调查及进一步取证才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