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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移民国外 八旬独居老人街头贴广告求“收养”

2017-12-22 07:27:11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对于老人提出希望亲属以外的人“收养”自己,在法律上也可以获得支持,周浩称,双方通过遗赠抚养协议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受《合同法》和《继承法》保护。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如果老人入住养老院也需要签订养老院入住协议,养老院需承担医疗护理、生活照料义务,遗赠抚养协议中的生养死葬义务就是一种生活照料、医疗护理、送终等义务。”

对于不少网友担心的老人年事已高,收养后万一生病或去世,会不会被老人儿子找麻烦的问题,周浩解释,一般来讲老人要签订此类抚养协议不需要子女同意,但如果想减少可能出现的麻烦,最好在此类协议签订之前先经过子女同意。韩先生也表示,儿子也同意他找别人“收养”,双方达成意向后可以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文/本报记者戴幼卿

(责任编辑:吕莉莉 CN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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