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至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案自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的辩护人或者法院依法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杭州市中院将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本案。
6月22日清晨,杭州“蓝色钱江”小区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户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遇难,保姆莫焕晶从专用通道跑到消防楼梯后逃生。当天,警方调查明确这起火灾为放火案,莫焕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对莫焕晶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在被害人朱小贞家中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贵重物品典当、抵押,或以买房为由向朱小贞借款,所得款项均被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案发前一晚,莫焕晶又用手机网上赌博,输光6万余元。为继续筹措赌资,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借钱。6月22日5时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制造火灾,导致朱小贞和三名子女死亡,并造成被害人房屋和邻近房屋损失25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