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TBS新闻)
海外网12月19日电当地时间19日,日本法务省宣布对两名死刑囚犯执行了死刑,其中一人犯案时为19岁的少年。两人的犯案时间距今都已超过20年,且以残忍手段杀害多人。
据日本TBS新闻报道,这两名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分别是犯案时19岁的少年关光彦(现年44岁)和松井喜代司(69岁)。1992年,关光彦在千叶县使用电灯绳、菜刀等杀害了一名男性公司职员的一家四口,在2001年被确定死刑。另一名死囚松井喜代司在1994年使用锤头等工具杀害了其女友等3人,在1999年被判死刑。两人都曾对判决提起上诉,但均被驳回。
据悉,此次也是日本自今年7月以来首次执行死刑。日本法务相称,由于两起案件均极其残忍,因此在经过慎重再慎重的讨论后决定对他们执行死刑。
截止12月15日,日本仍有124名尚未执行死刑的死囚。
据环球网早前报道,一般来说,日本死刑判决要考虑犯罪性质、动机、形态、严重程度、被害者家属感情、社会影响、犯罪者年龄、有无前科等。现实中,日本法院判处死刑,要考察被害者是否2人以上。此外,还要考察是过激杀人还是蓄谋杀人。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两者,才可能判处死刑。
依据日本法律,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陪审员一般不愿意给死刑投赞成票,因为想到可能存在的误判,会让他们背上非常沉重的心理负担。即便判了死刑,还得由法务相签署执行令方可执行。而不少法务相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的原因拒签执行令。因此,日本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获得死刑判决20年却没有执行的大有人在。(编译/海外网张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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