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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副乡长等被立案问责

2017-12-14 01:37:15  千龙网    参与评论()人

12月13日,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发生火灾,图为引发火灾的电动车燃烧后只剩骨架(图片来源:tuku.qianlong.com)。千龙网记者 万小军摄

12月13日1时18分,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发生火灾。图为引发火灾的电动车燃烧后只剩骨架(图片来源:tuku.qianlong.com)。千龙网记者万小军摄

千龙网北京12月13日讯12月13日1时许,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经有关部门初步勘察,此事故系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

事发后,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立即开展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对下列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对十八里店乡副乡长黄海东、安监科科长闫子义立案;对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吴春生立案,对中心副主任刘旭东、房屋征收一科副科长张勇(主持工作)二人立案并停职;对十八里店乡派出所副所长云飞、管片民警刘勇立案。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关键词:副乡长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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