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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因贪污入狱教授拟获减刑 曾被称"捐精院士"

2017-12-13 16:05:31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曾被称“捐精院士”、因贪污罪获刑13年的段振豪拟获减刑)

新京报快讯曾入围中科院院士候选人,却因一场“捐精”风波被调查,最终因贪污罪获刑13年的段振豪,日前在监狱服刑期间拟获减刑。

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看到,昨日(12月12日),北京市一中院发布关于审理罪犯减刑案件的公示,公示内容提到,罪犯段振豪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七万八千零七元八角,现在北京市良乡监狱服刑。2017年12月8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段振豪获得2个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为由,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不超过7个月。

新京报此前曾报道,段振豪曾担任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2011年5月,他被列入中科院候选院士名单。

但在一个月后,有人连续发布11篇博客,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指控段振豪包二奶、养私生女、找小三和小四。帖子还指出,段振豪包养二奶的费用来自科研经费。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段振豪表示帖子是他妻子所发,但对指控内容全盘否认,称只是捐精给对方生孩子。这一说法当时引发舆论关注。

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网站发布声明,称发现段振豪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中科院监察审计部门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2013年1月,北京市一中院审理认定,段振豪与该案另一被告人共同贪污124万。除此之外,段振豪单独贪污5.85万,另一被告单独贪污17.85万,最终以贪污罪判处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

一审判决后,段振豪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13年10月,北京市高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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