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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补办结婚证发现自己被"重婚":已与一台湾人登记

2017-12-13 15:56:4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王某清为原告本人,因其在四川登记结婚后未将户口迁出,所以户口簿上仍显示是未婚;而被告提供的涉外婚姻登记材料上的“王某清”不是原告本人,应认定为系他人冒用原告姓名和身份信息。被告在为“王某清”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未尽审慎义务,未能核实发现其所提供的虚假材料,其作出的登记行为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纠正。

昨日下午3时许,秀英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当庭判决海口市民政局撤销2001年为“王某清”颁发的结婚证。记者吴兴通讯员林小映

原标题:女子和老公吵架撕毁结婚证补办发现自己“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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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冒用他人身份与对方丈夫共同生活被判重婚

今年春节后,(江苏省)宝应警方接到线索称,重庆籍女子阿花在宝应冒用当地居民阿锦的身份申领身份证,且以阿锦的身份在宝应生活。民警一查却发现,阿花不仅冒用阿锦身份,还和阿锦的丈夫老宋共同生活。近日,宝应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阿花、老宋同堂受审。

外地女冒用他人身份

并与假冒对象的丈夫同居

今年春节过后,重庆一名男子向当地警方举报,称妻子阿花离家多年未归,经多方调查、寻找,发现阿花冒用他人身份,在宝应领取身份证并在当地生活。

接到举报后,重庆警方随即将该线索移交宝应警方。宝应警方调查发现,阿花冒用的是阿锦的身份。阿锦是宝应本地人,已婚,丈夫名叫老宋,两人1997年登记结婚,但婚后第二年,阿锦离家到外地打工,此后几乎再没回过宝应。在调查中民警意外发现,阿花不仅冒用阿锦的身份信息,还以夫妻名义和阿锦的丈夫共同生活。

民警怀疑阿花、老宋涉嫌重婚,依法对此立案侦查,但当时两人已到浙江打工。2月16日,民警查明两人在浙江的暂住地后,赶至浙江将两人传唤调查。归案后,两人对重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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