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当时负责收件的快递员师傅,他称,一般情况下,百世快递每天下午六七时发车,大多数情况下第二天快递就能派送,“同城这么长时间没收到货,肯定是中间环节出现了问题,遇到这种情况,寄件人可以先联系快递员,由快递员联系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公司系统查询快递到了哪里,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尽快帮客户处理。”
相关规定
投递超时可视为丢失要求赔偿
快递投递的时限是多久?快递迟到几天算延误?快递延误,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是指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
标准明确,除了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如偏远地区)外,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服务时限不超过72小时。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到达之时算起,到顾客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的彻底延误时限,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超过时间的,顾客就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快递公司予以相应赔偿。
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其应当在收寄快件之日起1年内向快递服务组织提出索赔申告。赔偿的原则为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快件延误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案例2
快递化妆品突然“消失”
日前,西安市民任先生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反映,称他通过申通快递邮寄一件价值510元的化妆品至湖南邵阳市,可四天后查看物品的物流信息时,却发现物流信息只有一半,“以前我也往湖南发过东西,四天应该差不多就到了,可这次却迟迟不见动静。”
任先生立即联系当时发货的网点,对方说先给他查一下,可一直没有回复。“后来联系的人说,要是索要赔偿的话,要按物品发票上的价格来定,可当时我是连同发票和物品一起邮寄的,给他们提供发票的照片和相关的银行凭证都不行。”
随后的十几天,任先生曾多次与该网点联系赔偿问题,但都没有着落。无奈之下,任先生将此事给申通快递总部进行了投诉,对方称调查后让相关网点尽快解决。大约10日后,任先生再次接到投诉网点的电话,他将发票的照片提供给对方后,随后拿到了51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