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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受审 曾贿选案后“救火”

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受审 曾贿选案后“救火”
2017-12-05 09:30:59 中国青年网

李亿龙案9点开庭,早点7点开始,娄底中院门口马路实施交通管制。本文图片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澎湃新闻从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12月5日上午一审开庭审理中共湖南省委员会原委员、衡阳市委原书记、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亿龙(正厅级)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李亿龙案系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显示,李亿龙涉嫌贪腐犯罪从1998年到2016年,长达18年时间,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李亿龙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霸道”、“能吏”

李亿龙官方履历显示,1998年6月,李亿龙从长沙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调任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此后历任芙蓉区区长、区委书记、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市长、怀化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及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

2013年3月,轰动全国的“衡阳贿选案”后,57岁的李亿龙在怀化市委书记位置上调任衡阳,接替衡阳原市委书记童名谦,一度被媒体解读为“湖南省委对其寄予厚望”,并被誉为“救火队长”。

然而,在衡阳市委书记任上任职仅三年,这个有“霸道”、“能吏”之称的领导干部人生命运急转而下。

2016年4月1日,刚调任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李亿龙在回长沙的高铁上被控制。一周后的4月8日下午,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李亿龙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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