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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丈母娘家暴 与妻子闹离婚丈母娘用玻璃瓶砸头

2017-11-25 15:34:5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今天是国际反家暴日,法官说非夫妻关系也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女婿被丈母娘打伤了能申请人身保护令吗?答案是肯定的。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旨在保障妇女和孩子权益。然而,在家庭里,遭受暴力的对象绝不仅包括妇女和儿童。去年3月,我国开始施行反家庭暴力法。今年以来,广州天河法院共计发出人身保护令5份,驳回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2份。

案例1

丈母娘女婿相互家暴?非夫妻关系亦受保护

今年,杨先生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竟是他的丈母娘。经了解,杨先生与妻子于婚恋网结识,不到三个月,两人便登记结婚。婚后第六年,随着家庭矛盾不断累积,两人开始分居。同时,夫妻俩的矛盾使得女婿和丈母娘之间的关系也不断恶化。杨先生甚至被丈母娘殴打恐吓。

杨先生申请丈母娘搬出现在的住所和禁止殴打威胁杨先生、禁止丈母娘接触两个外孙。杨先生向法庭提交了报警回执、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病历、收费单据、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杨先生头部被玻璃瓶砸伤,头面部多处软组织创伤,眼部挫伤为轻微伤。

法官认为,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杨先生遭受家暴的事实,故支持杨先生禁止其丈母娘殴打、威胁杨先生的申请。而对于杨先生提出的要求丈母娘搬出现在的住所的申请,法官不予支持。法官查实,杨先生的丈母娘现在与其女儿,即杨先生的妻子住在一起,并未与杨先生一起居住,并不会对杨先生造成直接人身伤害。再者,杨先生并未提供其丈母娘对两个外孙存在家庭暴力或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禁止丈母娘接触外孙,缺乏事实依据,法官也不予支持。

不料,就在法官作出裁定之后的第11天,丈母娘也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申请内容为禁止女婿到自己的住所及住所以外的地方骚扰、辱骂、殴打、威胁自己和家人。不甘示弱的丈母娘提交了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材料,说明丈母娘与女婿发生过肢体冲突,丈母娘右上肢被伤,证实丈母娘与女婿曾因家庭问题发生暴力冲突的事实。对于丈母娘和女婿之间存在互相殴打的情况,为避免双方继续伤害彼此,法官支持了丈母娘提出的禁止女婿威胁、殴打她的请求。

案例2

丈夫打妻又矢口否认微信短信记录成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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