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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超醉驾标准4倍多 自称从日本上的高速

2017-11-04 06:15:57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喝了很多白酒后,他得知一同喝酒的一位朋友第二天一早要去扬州办事。出于对酒量的自信,也抱着侥幸的心理,程某便带上朋友从云龙收费站上高速往扬州开。谁知刚开30公里不到,酒劲就上来了,他自己根本想不起来车辆怎么会停在第二车道上。

截至昨天发稿时,驾驶员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杭州某医院医生说,当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49mg/100ml这样的浓度,神经系统已经不受控制,手脚协调性会变差,脑部由于过度兴奋,人的意识状态往往是不清楚的。这种情况下,除了不能开车,对于机械设备、电器的操作都应该被禁止。

关键词:醉驾交警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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