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黄某又从通过上述方式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中筛选出被害人的姓名、开户银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通过QQ群提供给其他作案人员,由其他作案人员查询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再利用已掌握的被害人个人信息,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盗刷被害人银行账户内的钱款。最终按比例分赃,黄某共分得赃款3000余元。而蒙某则暂无进账。
两被告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城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蒙某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此外,黄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方式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最终,被告人黄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盗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3万元;被告人蒙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