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并非相关学生的班主任,而是今年年初在开展其他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与其相识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上个月,当地教育局专门召开会议,罢免了A某的教师职务。她将在5年内无法从事教学相关活动。
A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因为我一时错误的判断招致非议,对此非常抱歉。我真诚地向受害人及其家属道歉。”
据了解,韩国为防范有过性犯罪前科的人再次犯案,法院要求这些人刑满释放或假释后必须24小时佩戴电子脚链,方便跟踪、监督,降低再次犯罪的几率。
此前报道:韩国某小学33岁女教师,因觉得6年级某学生长得好看,便发暧昧短信及自己的半裸照进行“色诱”,后两人在教室和车里发生多次性行为。女教师被捕后供述两人是“相爱的”。据悉,该女教师已婚,并育有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