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做大哥的,同样是当弟弟的,一个在街头摆摊卖肠粉,一个在北京当金领,待遇真的是差很大啊。不知道林志颖看了李连杰的做法后,心里会作何感想呢?
有商家因盗用林志玲名字及肖像进行生产、销售活动,近日被其诉至法院。5月23日,林志玲发微博通报判决结果:“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
林志玲侵权案胜诉 网友:害人终害己,支持志玲女神林志玲侵权案胜诉:林志玲发表律师声明2018年5月23日讯,5月23日,林志玲发微博表示“感谢法律最终还事实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判决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