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
小金库沦为取款机
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尽管上级部门三令五申禁止私设小金库,但高邮市农委仍私设小金库。高邮市农委早已形成惯例,每年将农业项目实施单位上缴的技术服务费、全省农业先进县奖励资金、农委下属事业单位上交的项目返还款等费用截留下来,存至单位小金库,用于单位福利发放和其他杂支。
据高邮市农委相关领导证实,由于近几年反腐倡廉形势严峻,他们近几年基本上很少动用小金库的资金。正因为如此,小金库的银行存款余额每年都在增加,几年下来积攒了不少资金,这就为柏玲动用小金库资金提供了丰盈的资金来源。
柏玲不仅是高邮市农委的现金会计,还有一个特别的身份就是掌管着单位小金库两个主要账户的收入与支出。此外,高邮市农委的财务专用章、农委主任的个人印鉴章、财务科长的个人印鉴章、小金库所属的下属单位的公章以及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皆由柏玲一人保管。也就是说,柏玲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随意动用单位小金库的公款。
纵然如此,柏玲作为现金会计,她必须按时向农委小金库的分户会计报账,而且单位小金库的每一笔支出必须经过财务科长的许可。然而自2013年8月至2015年4月近三年的时间,竟然没有人发现柏玲动用过单位的公款。办案人员了解到,财务科长的解释是柏玲必须向分户会计报账,有问题分户会计会发现的。而分户会计辩解小金库的资金收入与支出财务科长知情,自己没有监管职责。就是这种监管的缺位,给了柏玲可乘之机,单位小金库逐渐沦为柏玲的取款机。
诱因
理想信念缺失
“从自首到现在,我每天都在深刻反省,很后悔,由于自己的虚荣心,把单位的1000余万元公款拿去用于美容消费和个人开支,而且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不知道收手,直到账户余额所剩无几,我对不起信任自己的领导和同事,对不起养我长大的父母,更对不起腹中尚未出生的胎儿。”柏玲在悔过书中这样表达自己的心情。
2016年8月4日,高邮市检察院以贪污罪将柏玲提起公诉。2016年12月22日,柏玲因犯贪污罪,被高邮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依法扣押的赃款赃物发还给被害单位,未退出的非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
一个昔日淳朴、干练的“80后”小姑娘,却在虚荣心的面前失去了理智和抵抗力,贪污单位公款高达1000余万元,让人震惊。办案人员认为,该案的诱因看似是爱慕虚荣,实质上是一个人的理想信念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