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诽谤、诋毁等手段,损害公众对经营主体的信赖,降低其产品或者服务的社会评价,经营主体请求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据公开报道,拼多多成立两年来,已经有了2亿的付费用户,且一直低调发展,专注于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权益保障。其创新的拼团模式,合法合理,也合乎用户需求。
但是通过此次网络上流传的将创新扣上“传销”黑帽,可以看出,还是有人铤而走险、罔顾法律,这背后凸显出电商行业的竞争秩序亟待规范,并且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进一步完善提高不正当竞争的成本。同时,遭受恶意谣言的当事方也应当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