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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鼓励举报“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行为,奖励最高达20万元

2017-09-26 14:01:5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二、信件举报,举报信件请寄:1、当地公安局转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转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3、甘肃省公安厅转甘肃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00;4、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转甘肃省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00。

三、电子邮件举报:1、甘肃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子邮件gsdhb@qq.com;2、甘肃省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子邮箱gssdhce@163.com。

四、直接举报:可直接到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或公安机关举报。

最高奖金达20万元

该《办法》明确规定,对公民举报且被甘肃省公安机关采用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等级评定,并根据其作用、效果等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一级线索:对侦破省级督办、部级督办大要案件或查获大要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起到直接的关键性作用的重大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50000—200000元。

二级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列为部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20000—50000元。

三级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列为省级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10000—20000元。

四级线索:经查证属实被列为市级督办黑恶势力案件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1000—5000元。

五级线索:经查证属实被立为一般“村霸”等霸痞势力或宗族恶势力等案件的线索,原则上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

不予奖励公务人员

同时,该《办法》明确了举报的条件、原则,规定必须有明确举报对象、具体举报事实,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

原则上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人,匿名举报者事后能证明其真实身份的也可以奖励,但对同一线索多次举报的不重复奖励等。其中有四种情况不予奖励:

一、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已核实或正在侦查的;

二、举报人为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公务人员,以及其他在公务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工作人员,或举报线索由上述人员提供的;

三、同案犯检举的;

四、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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