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购房两年内不得交易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2日的通知称,凡在重庆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重庆表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本通知自9月23日起实施。
南昌:新交易住宅两年后方可转让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22日通知指出,南昌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市区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简称“三限房”)等政策。
“三限房”应优先满足南昌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须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取得“三限房”时间累计满5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南昌实行住宅限售政策。除上述“三限房”及在此之前有限售规定的住宅外,自今年9月23日起,在全市(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南宁:法人单位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限售两年
南宁住管局22日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今年5月26日,南宁就曾出台限售政策,购房人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下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