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印发的《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贵州省对全省11.12万患36种慢性病患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加大了慢性病保障力度。慢性病治疗医药费用经三重医疗保障补偿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对经当地基本医保经办部门审批同意的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进行救助,确保救助对象实际报销比达90%以上,且年度自付费用在县级(含县级)以下不超过1000元,市级不超过3000元,省级不超过5000元。
同时,加大资助参合(保)力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合(保)。2017年,贵州省新农合人均筹资57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实现372.2万贫困人口100%参合(保)。其中,民政部门资助149.24万人参合,投入资助资金0.86亿元,资助标准根据贫困程度分为全额资助或不低于30元、10元三个标准,人均资助57.49元;卫计部门全额资助计生“两户”76.31万人参合,投入资助资金0.92亿元;其余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参合(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资助。
“一站式”服务便民利民
“一站式”即时结报、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先诊疗后付费等系列措施,方便了医疗费用结算,减轻了群众垫资跑腿压力
贵州省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困难群众看病、结算、报销带来了便利。
“一站式”即时结报。贵州省全面打通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渠道,实行“一站式”即时结报。对已认定的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在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政策待遇及补偿资金等情况初审后,打印补偿结算单据交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家属只需付清自付部分,即完成即时结报。
跨省就医即时结报。贵州省卫生计生委投入240万元升级改造新农合信息系统,2017年1月起,实现了参合群众跨省异地就医基本医保住院费用直接结算;9月份,率先在全国试点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报,减轻了群众垫资跑腿压力。
先诊疗后付费。2017年7月起,贵州省县域内全面实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患者持身份证、医保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等相关证件办理住院手续,医疗机构审核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须交纳住院押金,可直接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卫生计生医疗扶助补偿部分,患者只需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贵州省还大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重点传染病、多发病、流行病预防控制,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中小学医务室标准化建设等,使贫困群众减少生病,从源头上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50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84.98%,年内还将为每位贫困人口发放一张健康卡。”陈榆说。(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新伟 吴秉泽)